前 言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期待,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扎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健全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用心守护赣鄱大地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在全面梳理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江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现予公开发布,以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共识,共同努力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
一、全省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情况
1.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上升。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706人,同比上升38.7%;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508人,同比上升20.7%。
2.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下降。受理审查起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56人,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7.9%,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

3.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持续下降。2021年至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数分别为113人、63人、16人,占比分别为3.7%、1.7%、0.5%,人数和占比均呈下降趋势。

4.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持续加大。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28人,同比增加63人,增幅为6.5%。

5.侵害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有所下降。起诉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883人,同比减少26人,降幅为2.9%。
6.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上升。起诉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79人,同比增加40人,增幅为102.6%。
7.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有效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294人,同比上升2.1%;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1051次,同比上升15.4%;落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2689人次,同比上升1.7%;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2206人次,同比上升2%。

二、坚持高质效导向,依法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认真贯彻“双向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落实未成年人诉讼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严惩与保护并重,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彰显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持续释放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惩信号。依法快捕快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加大指控力度。保持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强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52人、追捕18人、追诉49人,提起抗诉24件、抗诉意见采纳率100%。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要点,切实提高证据审查能力和犯罪指控水平。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解决愈后难题。在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卫健和团委、妇联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已建成101个“一站式”办案场所,构建起“一站化”取证调查机制和“一体化”保护救助机制。对因案致困未成年人及残疾、留守未成年被害人给予特殊关爱,协调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帮助复学等多元综合救助,有效修复身心创伤。崇仁县三名未成年人因案无人抚养,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发放司法救助金,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建立司法救助金提存机制,确保救助资金合理使用。德安县一名留守儿童遭受侵害后,检察机关协调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和爱心基金资助,帮助其监护人就业,保障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二)惩戒与教育并举,用心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宽容不纵容,一体落实“教育、保护、管束”,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好对未成年人犯罪“宽”与“严”的辩证关系,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依法惩治犯罪情节严重、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低龄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维护司法威严与公正。努力挽救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避免“交叉感染”和“标签效应”。引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促成刑事和解,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真正反省自新。开展精准帮教。把矫治教育贯穿检察办案始终,聚焦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程度、成长环境、犯罪原因、矫治条件、回归需求等开展社会调查,为制定帮教计划提供依据。联合有关单位、社会组织构建“检察+”帮教体系,开展个性化心理测评、心理干预、监督考察、跟踪教育。动态调整帮教期限、矫治措施,及时矫正行为和认知偏差,促进“再社会化”。经检察环节帮教,75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高中或大学,579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就业。
(三)全面与融合并进,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
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全链条、全要素、全时域保护未成年人。建立“一案多查”工作模式。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全面审查涉案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权益和公共利益是否受损,综合履行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职能,做实全面保护。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积极发现其他类型未成年人保护监督线索,衍生办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500余件。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在支持一名校园欺凌受害人起诉施暴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过程中,发现施暴者涉嫌强制侮辱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深化检察职能贯通融合。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工作暂行办法》,梳理27个需要重点关注的办案领域,建立上下一体、综合取证、内部联动、异地协作等机制,促进“四大检察”职能耦合,在办好个案同时促进社会治理。鹰潭市检察机关就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娱乐场所违规招用未成年人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全市开展专项清查行动;省人民检察院接续监督,对全省同类问题开展专题分析,向有关单位移送娱乐场所违规招用未成年人线索,督促依法处理违规经营主体。
三、突出法律监督定位,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整体落实
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了“六大保护”格局,赋予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监督职责。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切实找准检察履职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推动“六大保护”相融与共、协同发力,助力完善具有江西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让孩子的事情有人管、管得住、管长远。
(一)加强监护监督,积极融入家庭保护
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做实做细家庭教育指导与督促监护,助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积极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师、司法社工、妇女主任等力量,成立85个家庭教育指导站,通过集中辅导、个案指导等方式,推动落实监护人的“第一责任”。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携手有关部门成立“全宝慧姐之家”,培育了20名具有专业资质的家庭教育指导师,有效缓解本地专业力量不足的困境。主动开展督促监护。将监护状况、家庭情况纳入刑事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内容,对监护人怠于或不当履行监护职责的,制发督促监护令,以父母关爱促推涉案未成年人内化转变。对监护人经多次督促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联合职能单位依法惩戒,监督“放手”家长担起监护责任。贵溪市李某拒绝履行对三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检察机关商公安机关给予李某行政处罚,李某在接受处罚及教育后返乡务工、照护子女。对监护人实施暴力伤害、虐待等监护侵害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
(二)深化检校协作,有力融入学校保护
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全面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担任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法治副校长,“六一”前夕出席“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寄语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省检察机关2237名检察官担任319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累计授课4332次,覆盖师生、家长53万人次。走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2502所,及时发现并促请学校解决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权益保护问题。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协调公安、教育、团委等部门,制定《南昌市预防和治理中小学生欺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效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督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定期会同省教育厅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实地调研,每半年向省教育厅通报全省涉校犯罪情况,提出控辍保学、校园安全机制建设等意见,推动建立更加健全、更加完善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校内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3.3%。
(三)促推履职尽责,全面融入社会保护
依托办案发现监督线索,促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织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治理。聚焦涉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的重点行业监管漏洞,以行政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推相关部门强化履职、协同治理。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制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法,通过建立会商共享机制、从严打击犯罪、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举措,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网络平台等治理;与省直有关单位建立通报会商和研判处置机制,强化对违规接纳、雇佣未成年人的住宿、娱乐场所的监管整治。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印发《规范旅馆行业经营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对住宿经营者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持续推动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的大力支持下,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对象,由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扩大到全省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从业人员、基层儿童保护工作者。省市县三级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39万人次,主管单位依法清退437人。在省委政法委支持下,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推进平安江西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线索移送、追责处理等考评项目,让制度更有刚性。通过强制报告线索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98件,同比增加72.2%;因未履行报告义务被主管部门追责128人次,同比下降31.2%。
(四)加大治理力度,主动融入网络保护
依法打击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网络环境治理,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准确甄别未成年人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中的作用,对参与时间短、社会危害小的,依法适用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逐案开展教育矫治。安福县三名未成年学生受引诱实施网络诈骗,检察机关不止步于办理刑事案件,通过向三名孩子的监护人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向学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检、家、校三方联动提升未成年人依法用网意识。严惩利用网络“隔空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横峰县一成年男子对女童实施线上猥亵和线下侵害,检察机关依法从重打击、提出九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获判决采纳。助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网络环境。积极参与“净网2023”专项行动,针对网络监管不力、未成年人信息泄露等问题,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推保障未成年人用网安全。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就案中反映的未成年人网络约架、直播斗殴过程等问题,以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成立新媒体协会,组建网络监督员队伍,有效强化行业自治。
(五)紧密协作配合,扎实融入政府保护
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动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局。结合检察履职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呈送书面报告,有力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开展。省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省政协“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月度协商,配合开展专题调研,有关意见建议被省政协《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建议案》采纳。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刘莹姐姐工作室”为抓手,促请市委、市政府成立由19家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难点问题。强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别保护。积极参与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与民政等单位建立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做实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特别保护。吉安市检察机关协调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对涉案困境儿童实施“一对一”帮扶,提供经济救助、情感关怀和权益保障。
四、构建协同共治体系,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孩子的事,关系千家万户;保护好孩子,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全省检察机关强化与有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保护关口往前移、保护举措更有力,形成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保护合力。
(一)强化部门联动,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
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根据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程度、个体差异、生活环境等情况,分级分类实施有针对性的矫治教育,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佳教育挽救效果。拧紧分级干预责任链条。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避免“各管一段”、各自为阵,强化工作合力。鹰潭市、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意见,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层归类,明确责任主体、处遇措施、衔接程序、组织保障,实现各职能部门有效衔接。及早发现分级干预适用对象。以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法治进校园活动、强制报告等为抓手,多渠道收集发现罪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努力做到尽早发现,及时干预。抚州市检察机关协调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整合1000余名困境儿童、监护缺失儿童、实施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或涉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数据,对应划分蓝、黄、橙、红四色等级,建立阶梯式分级干预数据库,2023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下降。精准实施分级干预处遇措施。坚持差异性干预原则,结合罪错未成年人成长经历、行为程度等,开展针对性分级干预。对于实施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公安、教育部门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矫治,构建“送入—矫治—回归”一条龙,完善闭环式干预模式。对于检察环节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借助专业力量精准帮教,引导重新融入社会。对于被判处刑罚的,会同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百位母亲进狱园”亲子帮教活动,强化亲情感召回归。
(二)引入社会力量,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坚持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积极挖掘、链接各类社会资源,为个案办理提供全领域、全流程的社会支持,推动向“社会齐管”转变。强化队伍依托。广泛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五老”志愿者等,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协同关爱帮扶涉案未成年人。宜春市检察机关组建“夕阳红护苗队”,整合退休检察人员力量设置帮教考察组、法治教育组、家庭教育指导组、心理疏导关怀组,配合检察官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烈士后代、红色教育场馆讲解员成立“红色帮教工作队”,创新开展“红色帮教”。强化阵地支撑。争取有关单位、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和街道、社区等支持,打造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有效管束与保护。上饶、宜春等地检察机关选择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能够承担帮教责任、具备良好硬件条件的企业和公益组织,共同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一体强化法治教育、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让迷途少年迎接新生。南昌市检察机关推动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为积极向上、矫治效果明显、经济状况不佳的未成年人提供资金、物质支持,解除重返社会的后顾之忧。强化机制建设。邀请南昌、赣州、深圳等地社工组织座谈,会商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研究完善司法社工认证、考核、培训措施,促推培育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专业队伍。与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建立引入心理服务专业力量的合作机制,规范开展心理测评、干预、疏导,帮助孩子走出阴霾。积极参与团省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建立信息研判、案事件处置、法律咨询等协作机制,共同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三)打造普法联盟,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共识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 检爱同行护成长”校园宣讲,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扫黄打非”办举办“护苗·春蕾”法治进校园活动,有效凝聚法治宣传教育合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有关做法获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案例”。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聚焦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全,易出现结交不良朋友、沉迷网络、漠视生命等问题,会同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精心制作远离违法犯罪、预防校园欺凌、预防网络沉迷、家庭教育指导和生命教育等主题示范课,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携手300余名心理咨询师志愿者,以乡村中小学校、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为重点,融合开展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1967场,助力未成年人阳光健康成长。抚州市检察机关为留守儿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广。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通过组织模拟法庭、排演法治剧、法治研学等方式,大力开展沉浸式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萍乡、吉安等地检察机关定期举办“检察游学营”,以“参观—学习—体验—带动”的模式提升法治教育效果。鹰潭、景德镇、抚州等地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综合采用图文、漫画、视频、VR技术,引导未成年人崇德尚法。打造优质法治宣传教育产品。用好用活“两微一端”,推出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微视频、云课堂、直播课等普法产品,构建“掌上、线上、云上”多角度、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矩阵。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制作《小侠女闯“新”关,法治蓝来护航》微视频,从孩子视角解读“剧本杀”等新业态风险,获评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微动漫。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制作微电影《如果》,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推广,点击量超400万人次。
五、抓实自身建设,提升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能力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需要情怀,也需要专业。全省检察机关着力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提升履职素能,探索推进数字未检建设,有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使命担当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等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从“国之大者”与“国之未来”的政治高度认识和理解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补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短板纳入全省检察机关“破解难题促发展”重点任务,强化调查研究,抓实问题整改,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综合履职等重点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提升专业素能,增强履职本领
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举办全省未检业务培训班,建立全省未检后备人才库,强化岗位锻炼、业务交流、以赛促学,2名干警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压实条线指导责任,省市检察院建立挂牌督办、分片指导等机制,经常性下沉阅卷指导,不定期召开视频会议,会商研判个案办理、调度推进重点工作,上下齐心共抓落实。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省人民检察院编发“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参考性案例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典型案例,市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培育和案例评析等活动,以争创精品的意识促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组织赴天津、河北、河南、湖北等地考察调研,学习外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理念、新做法。主动融入对口援助工作部署,与西藏检察机关就法治宣传教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等进行交流协作,邀请广东省检察机关派员赴赣州市检察机关实地指导数字未检建设、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深化未检品牌建设,打造“刘莹姐姐工作室”“洪城护未防线”“七色堇”“宜心未你”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以点带面提升工作质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用心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提案、建议。
(三)探索数据赋能,创新监督方式
树牢“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社会治理较薄弱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未检新模式,以数字检察助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搭建控辍保学法律监督模型,从海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据中分析、梳理涉案未成年人辍学、隐性辍学线索,移送教育行政部门逐一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提请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罪错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意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外卖网络平台向未成年人违规售酒问题,通过数据交叉比对,筛选商家向未成年学生违规售酒线索,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罚整改,有效强化烟酒销售行业监管。宜春市检察机关研发残疾未成年人保护类案监督模型,筛选发现残疾未成年人未接受义务教育、未享受特殊补贴线索,成功办理一批刑事抗诉、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保障残疾儿童合法权益。新余市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涉罪未成年人户籍信息缺失问题,建立未成年人户口登记类案监督模型,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户籍登记。
结 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的少年儿童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接班人和未来主力军。”做实做细做优未成年人保护,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所系,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法律监督职责定位,更加自觉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更加有力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六大保护”格局,更加有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